印光大师:不依佛制 即是魔类(文白对照)
译文
某某法师,让信众吃肉,毁坏佛像,说是这样才圆满融通,无所障碍。要知道,就是让人吃他自己的肉,打他自己,也是魔鬼作祟。况且杀了他也不肯说这样的话呢(吃他自己肉,打他自己。)?要知道,弘扬佛法的人,必须依靠佛的戒律来弘法,既然不持戒,教人如何来修持呢?他见志公、济公都有吃肉的事,然而志公、济公并没有担任弘扬佛法的重任,不过是碰到有缘的众生,特意为大家指示佛法确实有不可思议的境界理事罢了。如果是担任弘扬佛法重任的人,是绝对不可以学习他们的行持的。再说他们吃了死的会吐出活的,你们这些人吃了死的,连原样的一片一块的肉也吐不出来,怎么可以狂妄地学习,而且还用来教人呢?弘扬佛法的人,如果不遵照佛的戒律来行事,就是属于魔王之列。
原文
某师,令人吃肉打佛,便为圆融。即令人吃己肉打己,亦是魔力发现,况彼杀了也不肯说此(吃己肉,打己。)话乎。须知传扬佛法之人,必须依佛禁戒,既不持戒,何以教人修持?彼见志公、济颠皆有吃肉之事。然志公、济颠并未膺宏扬佛法之职,不过遇境逢缘,特为指示佛法之不思议境界理事。而任法道之职者,万万不可学也。而且彼吃了死的会吐活的。某等吃了死的,连原样的一片一块也吐不出,好妄学,而且以教人乎?住持佛法之人,若不依佛制,即是魔类。——《文钞》之《复杨树枝居士书四》 印光大师 著述 佛弟子 敬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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