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讲的五蕴分别是指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五种。在五蕴中,除了第一个色蕴是属物质性的事物现象之外,其余四蕴都属五蕴里的精神现象。
早期佛教以说明人生现象为重点,而要说明人生,就必须涉及人或人的身心现象为何物的问题。佛教对这个问题所给出的答案就是五蕴理论。也就是说,五蕴实际上是佛教关于人体和其身心现象都是由哪些要素构成的理论。
五蕴的“蕴”是梵文的音译,意义是积聚或者和合。佛教认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由五蕴和合而成,一人的生命个体也是由五蕴和合而成的。
一、色蕴,“色”是指物质。色蕴是指一切有形态、有质碍的客观存在的物质的聚合,相当于现在人们所说的物质现象。色蕴又具体包括地、水、火、风等四大物质因素。人们常说的四大皆空就说的是这四大。
二、受蕴,是指感官接触外物所生之感受或情感等。
三、想蕴,通过对因接受外界事物而产生的感觉进行分析而得到的知觉和表象。
四、行蕴,通过对外界事物的认识而产生的行动意志。
五、识蕴,主要指人的意识作用。比如,区分与认识事物等。
五蕴这一概念的提出是要表明在五蕴之外不存在独立的“我”或永恒不变的主体,世间所谓的“我”仅是五蕴暂时的和合,“我”实际上并不存在,而人之所以有痛苦就是不明白这个道理,把五蕴认做实在的“我”或不变的主体来执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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