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喻经》及其批注
诸比丘!知贪与邪贪为心之染污,比丘舍断贪与邪贪;
知瞋为心之染污,而舍断瞋;知忿为心之染污,而舍断忿;
知恨为心之染污,而舍断恨;知覆为心之染污,而舍断覆……
减少染污,有助于未来修行的进展
佛陀于《中部》第七经——《布喻经》的开示,首先说明一组人心的十六种烦恼(染污、垢秽),而在经文的第二部分,则说明弟子达到最高目标——阿罗汉果的进程,这目标仅能藉由逐步减少这些杂染,到最终完全地灭除才能达到。然而要达成这个目标,还必须去除观的染污,此处所讨论的十六种染污都具有道德的本质,并与人的社会行为有关,唯有当中的最后一项——放逸,不仅涉及纯粹个人关切的问题,也涉及与他人的种种关系。
浏览十六种心的染污的项目后(见经文【三】,页 81),可以看出所有的十六种都源自于贪与悭,源自瞋、自大与我慢,或来自前者诸项的组合。若我们以第五项的覆及与其有些微差别的「轻视」为例,可以看出瞋与慢有助于它的滋长;第七项的嫉妒则受到贪与瞋的滋养。当然,上述例子中所举出成对的助缘,不会在同一心剎那中产生,但它们个别地重复出现,有助于如轻视与嫉妒等衍生的烦恼生起。另一方面,若轻视与嫉妒等这些衍生的染污(以及其它)时常出现,将与它们的「滋养者」产生密切的连带关系,例如我慢所引起的瞋,或贪所引起的瞋,会轻易地变成我们生命中莽撞的习气,一种自动的连锁反应。
我们心中的负面力量——烦恼杂染、不善根与种种结使,以这种方式相互连结,将变得更为强大,更加难以去除,它们形成难以穿透的「封闭系统」,覆盖内心更多的部分,而先前已隔离使之不生的不善念与行为,将发展出顽强的人格,而导致来世生于苦处(见经文【三】,页 81),在所有这些严重的后果中,次等或衍生出来的染污占了极大的分量。因此,最重要的是我们不向十六种染污的最后一项——放逸屈服,也不要忽略了警觉与自我克制。
为了自己的利益,以不放逸而努力是适当的;为了他人的利益,以不放逸而努力是适当的;为了自他的利益,以不放逸而努力是适当的。 (NidAna SaMy., No.22)[1]
就「他人的利益」来说,减少狭小的心量、暴躁,较少的憍慢与嫉妒,降低语言与行为上的自大,人类的关系——无论个人与群体的,将会多么愉悦与和谐!如之前已提过的:若能减少这些小瑕疪,更大与更严重的染污就没有发展的机会。有多少致命的冲突与犯罪是因心胸狭窄而生起,而非因为无法解决的怨恨!
单就十六种染污的内容来看,我们即能明白佛陀非常了解这些杂染对社会的影响;本经的结构也显示出,佛陀认为去除这些染污,是以解脱为目标的心灵训练不可或缺的要素。因此,我们可以用一句话来概述这段经文,即我们的社会行为强烈地影响心灵提升的可能性。
布的譬喻说明了这种影响的本质,若我们社会行为中的瑕疪污染了心的质地,增上心(adhicitta)与增上慧(adhipaJJA)的「新色泽」将无法渗透。某部分玷污思想结构的染污,透过表面的颜色即可显现。除此之外,杂染还会减低布帛的渗透性——即心的接受力,因而阻碍了完全吸收禅修或慧观所得到的任何成果,由于不受约束的染污所制造出的「废物」不断累积,创造出一种心理情绪,抗拒任何精神力量与价值观的深度洞察。
首先,按照四念处正念的方法,我们必须清楚地注意并诚实地觉知行为中出现的染污,不刻意回避、忽视或自我辩解,例如给它们更「冠冕堂皇」的名称。这就是经文所要告诉我们的:「知(各个缺失)其将是心的染污……」如此的了知本身常常可以阻止染污的一再产生,或降低它们显现的强度。根据古德们的看法(见页 83),应将这种了知扩及染污的本质、其生起的原因与条件、其灭尽与使其灭尽的方法。这是将体现于《念处经》中的法随观(dhammAnupassanA)的四圣谛,运用于实际情境的例子。另一个例子是将四圣谛运用于较高的心——梵住,以成就观的修习。(见页 90-91)
当即将成就圣道之一的圣弟子,看到自己解脱了染污,深深的喜悦将于心中生起,他对修行目标与解脱道充满热忱,于三宝具不坏信,经文便是如此形容(见页 85-88)。然而,已成功地削弱并减少染污的人,即能预尝一切的成果与安乐,由他个人体验所得到的热忱与更坚定的信心,对他而言十分珍贵,有助于未来修行的进展。就他所体验到的程度,将能亲自证实「法」的美德:
世尊所善说的「法」,此时此地即能体悟,实时产生结果,可邀请大家来察看,智者能亲自通达、验证。
本经的翻译主要采用髻智长老(NANamoli Thera)的译文(未刊出的手稿),加上苏摩长老(Soma Thera)与荷娜(I. B. Horner)的译作,在此向三位称职的译者致上最诚挚的谢意。但某些重要段落,笔者决定使用自己的版本,部分的理由是为了配合注释书的解说。本经的批注由笔者所撰(编按:即本文中◎所标示的段落),希望提供支持所选译文的注书参考,因此难以避免巴利语的出现,但笔者已努力地使不熟悉巴利语的读者,也能理解这些批注并有助于阅读的参考。
《布喻经》——心的十六种染污与去除之道
【一】如是我闻,一时佛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时世尊告诸比丘:「诸比丘!」彼等答曰:「世尊!」世尊言:
【二】「诸比丘!若有垢秽之布,染工欲将之浸入或蓝或黄或红或桃红之染料中,布将染坏,色泽杂乱,何以故?以布不净故。诸比丘!心染污时亦复如是,可预见其(来世)将至恶趣。」
「诸比丘!若有洁净之布,染工将之浸入或蓝或黄或红或桃红等染料中,布将染成,色泽纯净,何以故?以布洁净故。诸比丘!心清净亦复如是,可预见其(来世)将至善趣。」
◎「诸比丘,心染污时亦复如是……」注释书说:
或许有人会问佛陀为何说此秽布的譬喻?佛陀这么做是要显示精进会带来卓越的成果。受到染污的布匹,其垢秽是外来的(即来自外面),若将之清洗,由于布原本是清洁的,因而又会变得干净,但如果原来就是黑色的,如(黑)羊毛,任何(清洗)的努力都是枉然。同样地,心也是被外来的垢秽所染污,但在最初结生(心)与(潜意识)有分的阶段,则是全然清净的,正如(世尊)所说:「诸比丘!此心白净,却因外来的烦恼而染污。」(《增支部》I)只要将之清洗,心又能恢复纯净,此中的努力是不会白费的。
【三】「诸比丘!何为心之染污?(一)贪与邪贪为心之染污;(二)瞋为心之染污;(三)忿为心之染污;(四)恨……(五)覆……(六)恼……(七)嫉……(八)悭……(九)诳……(十)谄……(十一)顽固……(十二)急躁……(十三)我慢……(十四)过慢……(十五)憍慢……(十六)放逸为心之染污。」
◎「心之染污」(cittassa upakkilesA 垢秽、随烦恼),注释书说:
解释内心的烦恼时,佛陀为何先说到贪?因为贪最先生起,一切有情,无论生于何处,乃至(梵天的)净居天,贪最先透过欲求存在(bhava-nikanti)而生起,之后其它的烦恼才依条件而显现。然而,心的染污不限于本经所列举的十六种,我们应该了解此处所指出的,已包含一切的烦恼。
注疏增补了以下的烦恼:恐惧、怯懦、无惭、无愧、不知足、野心等。
◎「心的十六种染污」包括:
(一)贪与邪贪(abhijjhA-visama-lobha)。
(二)瞋心(byApAda)。
(三)忿(kodha)。
(四)恨(upanAha)。
(五)覆(makkha)。诋毁或诽谤,轻视。
(六)恼(paLAsa)。专横或放肆。
(七)嫉(issA)。
(八)悭(macchariya)。
(九)诳(mAyA)。虚伪或欺骗。
(十)谄(sATheyya)。诈骗。
(十一)顽固(thambha)。傲慢。
(十二)急躁(sArambha)。放肆、反抗、性急。
(十三)我慢(mAna)。
(十四)过慢(atimAna)。
(十五)憍慢(mada)。
(十六)放逸(pamAda)。粗心或轻率,于社会行为中,此将导致缺乏考虑。
十六种烦恼中的第三项至第十六项常在经典中集体出现,如《中部》第三经,但在《中部》第八经中则没有第十五项的憍慢。一组十七种的烦恼则常在《增支部》三到十一集最后的每一经中出现,标题为「重说贪」(RAga-PeyyAla)。上述的前二种烦恼为贪(lobha)与瞋(dosa),在这些《增支部》的经文中,则又加上了痴(moha),其余十四者则相同。
【四】诸比丘!知贪与邪贪为心之染污,比丘舍断贪与邪贪;
知瞋为心之染污,而舍断瞋;知忿为心之染污,而舍断忿;
知恨为心之染污,而舍断恨;知覆为心之染污,而舍断覆;
知恼为心之染污,而舍断恼;知嫉为心之染污,而舍断嫉;
知悭为心之染污,而舍断悭;知诳为心之染污,而舍断诳;
知谄为心之染污,而舍断谄;知顽固为心之染污,而舍断顽固;
知急躁为心之染污,而舍断急躁;知我慢为心之染污,而舍断我慢;
知过慢为心之染污,而舍断过慢;知憍慢为心之染污,而舍断憍慢;
知放逸为心之染污,而舍断放逸。
◎「知贪与邪贪为心之染污,比丘舍断贪与邪贪。」「知」(viditvA),注疏说:
由前分慧(pubbabhAga-paJJA,即证入流前的凡夫慧)或前二道(入流与一来)的慧而知,他知道染污的本质、起因、灭尽与导致灭的方法。此处运用四圣谛于染污[的断除],值得我们密切注意。
「舍断」(pajahati),注释书说:
他以(自己证得的)圣道「正断舍断」个别的染污(samucchedappahAna-vasena ariya-maggena)。
此处注疏则说:「究竟舍断」(accantappahAna)。在证得圣道前,一切「染污的舍断」都具有暂时的本质。见三界智尊者(Nyanatiloka Thera)之《佛教字典》(Buddhist Dictionary)中 pahAna 一词。
依注释书的说法,圣道(或圣阶)所究竟舍断的十六种染污其序列如下:
入流道(sotApatti-magga)舍断:(五)覆、(六)恼、(七)嫉、(八)悭、(九)诳、(十)谄。
不还道(anAgAmi-magga)舍断:(二)瞋、(三)忿、(四)恨、(十六)放逸。
阿罗汉道(arahatta-magga)舍断:(一)贪与邪贪、(十一)顽固、(十二)急躁、(十三)我慢、(十四)过慢、(十五)憍慢。
在最后一组的名相中,若依严格的意义来解释贪,仅指对五种感官所缘的渴爱,即在不还道究竟舍断,这是根据注释书所说明的意义。然而一切贪,包括色贪与无色贪,只在阿罗汉道究竟舍断,因此依后者的分类,则如上所述。注释书反复强调本经中无论何处提到「舍断」,都是指「不还」,因为于入流也有要舍弃的烦恼(见上文),但产生这些染污的心理状态只在不还道灭除。
【五】比丘如是知贪与邪贪为心之染污,即舍断此贪与邪贪;如是知瞋为心之染污,即舍断此瞋……如是知放逸为心之染污,即舍断此放逸。
◎注释书强调本段与下一段经文的关系,认为每一种染污的叙述都应与下一段经文有关,例如「当他……舍断瞋,即有不坏信……」因此,原来巴利语的文法架构保存于译文中,虽然就英文看来十分奇怪。
弟子舍断这个或那个染污的直接体验,对他而言,变成一场试炼,考验他先前仍未完全受检验的对佛、法、僧的信仰,现今此「信」已成为坚固的深信——根据体验而来的不坏信。
【六】彼因而于佛得如是不坏信:「此实为世尊:应供、正等觉者、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
◎「不坏信」(aveccappasAda),注释书说:「不动摇与不变之信」。具如是特质的信,不会于入流前证得,因为只有在该阶段才尽除疑结(vicikicchA-saMyoyana)。于佛、法、僧不坏信为入流者四特质中的三者,第四则为不坏戒,其意义隐含于本经所提到「舍弃染污」的第九段经文中(见页 86)。
【七】彼于法得如是不坏信:「世尊善说者为法,于此时此地即可体悟,当下能得到结果,可邀请大众来察看,智者亲自通达、验证。」
【八】彼于僧得如是不坏信:「为世尊弟子之僧伽,彼等已入善道,已入直道,已入真实道,已入正道,即所谓『四双八辈』。为世尊弟子之僧伽,应受供养,应受款待,应受布施,应受礼敬,为世间无上之福田。」
【九】彼如是舍弃、舍离、放舍、舍断、解脱部分(之染污),知:「我于佛……法……僧有不坏信。」得义信受 [2],得法信受,得与法有关之喜。彼欢喜而生喜悦,因喜悦而身轻安,身轻安则乐,乐者之心得定。」
◎「彼如是舍弃……部分(之染污)」(yatodhi),即到了染污分别为圣道所去除的程度(见页 83)。Odhi 为界限、限制之意,yotodhi=yato odhi ,又读作 yathodhi=yathA-odhi。
髻智比丘将本段译为:
无论(从这些染污中)舍弃、(永远地)脱落、放舍、舍断、解脱了什么,都是根据(他所证得的前三道所设下的)限制。
我们可在阿毗达磨藏的《分别论.禅分别》中看到:
他因为有限地舍断烦恼,或因为无限地舍断烦恼,故称为比丘。(adhiso kilesAnaM pahAnA bhikkhu; anodhiso kilesAnaM pahAnA bhikkhu)
◎「得义信受,得法信受」(labhati atthavedaM labhati dhammavedaM),注释书说:
当审察(paccavekkhato)(1) 所舍断的烦恼与其不坏信时,强烈的喜于不还者的心中生起:「如是如是的烦恼现今已为我所断。」这就像国王得知边境的谋反情事已被镇伏般的喜悦。
依注释书的说法,veda(信受)一词在巴利经典中有三种意义:一、(吠陀的)典籍(gantha);二、喜(somanassa);三、智(JANa)。「此处意指喜,以及与喜有关的智。」
Attha(作者将之译为「目的」)与 dhamma 时常成对出现,明显是要作为彼此的补充,这二词常常是指教法的文字(dhamma)与精神(或意义 attha),但几乎不适用于此处。它们常出现在四无碍解智中(paTisambhidA-JANa 或教法的分辨智),义无碍解被解释为「一因之果」的分辨智,而法无碍解则与因或缘有关。
注释书以同样的解释来说明本经这一段经文:
义信受是审察其不坏信所生起的喜悦;法信受则是审察他舍断的部分烦恼——此为不坏信的来源——所生起的喜悦……
因此,这二词指的是「于佛等不坏信为所缘而生起的喜悦,与(舍断的)智中固有的喜悦(喜悦所成智,somanassa-maya JANa)。」
我们将 attha(梵语为artha)译为「目的」,这样的译法得到注释书的支持:
不坏信之所以称为「目的」,因为它必须达到(araNiyato),即必须趋近(upagantabbato),这是就有限的目标,或必然会产生的安乐的意义来说。
参见《增支部》5: 10; tasmiM dhamme attha-paTisaMvedI ca hoti dhammapaTisaMvedI ca; tassa atthapaTisaMvedino dhammapaTisaMvedino pAmojjaM jAyati...。此经如本经般,以从喜悦(pAmojja)所生的喜(pIti)延续经文。Attha 与 dhamma 在此是指佛陀所开示的意义与文字。
◎相对应此一系列名相的巴利语 (2) 为:一、pAmojja(喜悦);二、pIti (喜);三、passaddhi(轻安);四、sukha(乐);五、samAdhi(定)。第二、三、五项为七觉支之一。此处轻安的功用是使因喜所造成微细的身心不安稳镇静下来,而后将喜转变为随禅定而来较平稳的乐。这时常出现的经文说明了佛法给予「乐」的重要性,它是成就定与心灵发展的必要条件。
【十】彼知:「我已舍弃、舍离、放舍、舍断、解脱部分(之染污)」,彼得义信受,得法信受,得与法有关之喜。彼欢喜而生喜悦,因喜悦而身轻安,身轻安则乐,乐者之心得定。
【十一】诸比丘!具如是戒、如是定、如是慧之比丘,若受食诸酱、咖哩调制之白净米饭,于彼亦不妨碍。如秽垢之布藉清水之助得以白净,又如金得熔炉之力得以精纯。是故具如是戒、如是定、如是慧之比丘,若受食诸酱、咖哩调制之白净米饭,于彼亦不妨碍。
◎「具如是戒,如是定,如是慧」(evaM-sIlo evaM-dhammo evaM-paJJo),注释书说:
意指(八正道的三个)部分,亦即与不还道有关的戒、定、慧(sIla-, samAdhi-, paJJA-kkhandha)。
注释书仅将 dhammo 指向定蕴(samAdhi-kkhandha),注疏则引了《大缘经》(MahApadAna Sutta, DIgha 15)、《希有未曾有法经》(Acchariya-abbhUtadhamma Sutta, Majjh. 123)与《念处相应.那烂陀经》(NAlanda Sutta)中一段相对应的文字:「evaM-dhamma ti Bhagavanto ahesum」。《长部注》解释 samAdhi-pakkha-dhammA 为「属于定的心法」。
◎「不妨碍」即针对证得(阿罗汉的)道与果而言,注释书说:已去除欲贪结的不还者,不执着于美食。
【十二】彼慈心遍满而住于世间之一方,如是住于第二、第三、第四方,上下周遍,慈心遍满一切如遍己身;彼慈心遍满一切世间而住,以广大、高尚、无边、无恚、无害之心而住。
彼悲……喜……舍心遍满而住于世间之一方,如是住于第二、第三、第四方,上下周遍,舍心遍满一切如遍己身;彼舍心遍满一切世间而住,以广大、高尚、无边、无恚、无害之心而住。
◎「以慈心」(mettA-saha-gatena cetasA),此处与下文指的是四梵住(brahma-vihAra),请参见《*轮》No.6 与 No.7。
【十三】他了知:「何者存在,何者低下,何者最上,何者有出离此(一切)想之处。」
◎「他了知何者存在,何者低下,何者最上」(so,atthi idaM atthi hInaM atthi paNItam ..., pajAnati)。注释书说:
在开显了不还者的四梵住修习后,世尊现在开显目标为阿罗汉的「观」的修行,用以下的语词来指出他的成就:「他了知何者存在等」。从任何四梵住禅修而起之不还者,明辨梵住的状态以及与之有关的心所为「名」(nAma),接着明辨色法上支持(心)的「心所依」(hadaya-vatthu),与支持心所依的四大为「色」(rUpa),他依此法明辨四大与「四大所生法」(bhUtupAdayadhammA)为「色」,当如是分辨名色时,「他知何者存在」(atthi idan,ti, 直译为「有此」),因此而界定了苦谛。
于理解苦的根源后,他了知「何者低下」,因而界定了苦集圣谛。再者,藉由审察舍弃的方法,他了知「何为最上」,因而界定了道谛。
◎「……何者有出离此(一切)想之处」(atthi uttari imassa saJJAgatassa nissaraNaM)。注释书说:
他知道:「涅槃为出离我所成就四梵住的想」,因而界定了灭谛。
【十四】彼如是知,如是见,心解脱于欲贪漏,解脱有漏,解脱无明漏,解脱则有「此是解脱」之智,知:「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如是比丘则称之为「以内在沐浴而洗浴者」。
◎「彼如是知,如是见」,注释书说:
当藉由观慧(vipassanA-paJJA)而以此四种方式(即「何者存在」等)如是了知四圣谛,而当他以道慧(magga-paJJA)而如是见四圣谛时。
◎「欲漏、有漏、无明漏」(kAmAsava bhavAsava avijjAsava),诸漏的解脱意指比丘证得又称为「漏尽」(asavakkhaya)的阿罗汉。
◎此婆罗门「以内在沐浴而洗浴者」(sinAto antarena sinAnena)。依注释书的说法,佛陀以此词汇唤醒与会大众中巴洛多瓦奢婆罗门的注意——他相信沐浴的仪式可以净化。佛陀已预见若自己说「以沐浴而净化」,这位婆罗门将受到鼓舞,而于座下出家并究竟证得阿罗汉。
【十五】时孙陀利迦?巴洛多瓦奢婆罗门(Sundarika BhAradvAja),坐离世尊不远,白世尊如是:「然瞿昙大师,至巴富加河(BahukA)洗浴否?」「婆罗门!沐浴巴富加河有何益耶?巴富加河有何功用?」「瞿昙大师!众人确信巴富加河赐人净化,众人相信巴富加河赐予福德,于彼河中,众人洗去所造恶业故。」
◎巴洛多瓦奢为婆罗门的一族,孙陀利迦为婆罗门认为具净化神力的河名,可参见《经集》之《孙陀利迦婆罗堕阇经》(Sundarika-BhAradvAja Sutta)。
【十六】时世尊以偈 (3) 告孙陀利迦?巴洛多瓦奢婆罗门:
「巴富加与阿帝迦(AdhikakkA),
伽耶(GayA)与孙陀利迦 (SundarikA),
巴耶迦(PayAga)、 萨罗娑缚底(Sarassati),
波富摩底河(Bahumati)(4),
愚人终身浴彼处,
亦不得净彼黑业,
孙陀利迦得流逝何物?
巴耶迦、巴富加河亦何如?
不得清净造恶者,
行恶不善行之人。
人心清净犹超胜,
春祭日 (5) 与布萨日 (6)。
心清净者造善业,
一切时中行清净。
梵志当于彼处浴,
愿己为众安稳处,
若汝不言非实语,
亦不损害有息类,
不取人未与之物,
俱有信而无有贪,
至伽耶又有何益?
一切井皆为伽耶。」
◎「梵志当于彼处浴」,注释书说:即于佛律法中,于圣八支正道之水中。
《长老尼偈》中,富尼迦(PuNNikA)比丘尼对一位婆罗门如是说:
不知无知者,汝闻何人说,沐浴于水中,助恶业解脱?如是实然者,鱼龟蛙蛇鳄,此等水中物,直生至天界。行于黑业者,羊猪之屠夫,渔人与猎者,窃盗凶杀犯,但溅水及身,解脱诸恶业!(C. A. F. Rhys Davids 译,出自 I. B. Horner 编,Ananda Semage, Colombo 11 出版之 Early Bhuddhist Poetry)
【十七】此等说毕,孙陀利迦?巴洛多瓦奢婆罗门如是言:
「伟哉!瞿昙大师!奇哉!瞿昙大师!法已为瞿昙大师以种种方式解说,正如使倒者立,使覆者现,为迷者指路,于暗中持灯,使具眼者得见色。」
【十八】「我皈依瞿昙大师,皈依法,皈依僧。愿得(最初戒)于瞿昙大师座下出家,愿我得受具足戒。」
【十九】婆罗门孙陀利迦?巴洛多瓦奢得(最初戒)于世尊座下出家,得受具足戒。受具戒不久,彼独居静处,勇猛精勤不放逸,尊者巴洛多瓦奢于此生自知自证善男子舍家出家,修行梵行之究竟目标,得如是通智:「此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不受后有。」尊者巴洛多瓦奢为阿罗汉之一。
【注释】
(1)「审察」(paccavekkhanA)是注释书用的语词,除了实际禅修的经验以外,也来自于仔细地检查经文的段落——如我们现前所做的一般。「审察」可在一证得禅那或道与果后立即产生(如本经第十四段的最后一句,见页 91),或审察所舍断的烦恼,或剩余的烦恼(见页 89)。见髻智比丘译之《清净道论》页 789。
(2) 此处列举的是名词型态,但于原文中,某些则是以动词型态出现。
(3) 依髻智比丘的版本而稍有改变。
(4) 前三者为河流中的浅滩,余四者为河流。
(5) 经文中用 phaggu,是婆罗门于孟春月(Phagguna,阳历二到三月)中净化的日子。髻智比丘将之译为「春祭日」(Feast of Spring)。
(6) 布萨(uposatha)。
【译注】
[1] 元亨寺版《汉译南传大藏经》第十四册,页 32。
[2] 向智尊者在此将 attha 译为「目的」,所以依英文直译应为「目的信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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