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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圆法师:今生贫穷是前世犯盗窃之罪造成的

发布时间:2024-12-11 05:25:25作者:金刚经修行网
宏圆法师:今生贫穷是前世犯盗窃之罪造成的

盗物之罪,命终之后,堕入三恶道受无量苦,业报受尽,纵然得到人身,也是贫穷下贱。世间有句话,贫贱夫妻百事哀,贫穷给人的身心带来很多的痛苦,《灯指经》中说:“当知贫穷,比于地狱,贫穷苟生,与死无别”,在经中,还有数千言,都是慨叹贫穷的苦楚的。贫穷的人总是感叹自己命苦,投错了胎,没有生到富贵人家。还有的呢,经自己怎么样的去努力,但是还是贫困,其实贫穷,这是前世犯盗窃之罪造成的。有的人因为贫穷而去偷盗,那么又为自己的后世,造下了恶因,造下了这个贫穷的因。

盗窃的形式有很多种,凡是非法所得的财物,都属于盗窃,不只是街上的小偷。比如现在,偷税漏税,拿回扣,还有受贿,贪污,都是属于偷盗。说到偷盗,我们大家可能认为,偷盗离自己比较远,和我们没有关系。其实不尽然,偷盗的现象在各行各业普遍存在,对普通的市民来说,上车不买票占小便宜,这些行为就是偷盗了。像我们上班,上班的职工,迟到早退,但是你仍然领取完整的工资,这个也是偷盗的一种,因为你占国家的便宜了嘛。商人卖假冒伪劣商品牟取暴利,干工程的包工偷工减料,或者是拿着单位的工资去干私活等等这些,都属于偷盗。甚至于拿鬼神牲畜的物品都是偷盗,像祭祀的物品,有的人就没经过同意,就给拿走了。可能有的人对这些偷盗的行为不以为然,认为这些大家都习以为常了,又何必大惊小怪呢。但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犯大罪的,像抢劫银行的,往往都是因为开始偷鸡摸狗,所以古人常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大家还是应该对照一下,及时的纠正,防微杜渐,既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祥和,也避免以后自己造下恶因。你现在养成这种习惯了,你没有能力去偷去造大恶,一旦以后你有这个因缘了,你养成的这些习气,就会带着你,就会指引着你,这个种子它就会起现行,引着你去造大恶,到那个时候,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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