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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士居士关于YIN业八问答

发布时间:2024-09-20 05:24:47作者:金刚经修行网
安士居士关于YIN业八问答

问: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而人类兴焉。则男女形体,实天地所生也。天地既生男女,又恶男女之事,是诚何故?

答:男子有室,女子有家,父母大愿也。若不待父母之命,钻穴逾墙,则又恶之贱之。父母既尔,天地亦然。

问:天地以生物为心。男女之道,生生之本也,苟其恶之,生生之理安在?

答:生物为心者,盖言慈心不害耳,非以生育之多为贵也。天道若贵生育,则鸡犬猪羊,一乳数子。鱼虾之卵,累百盈千。较之人类,岂不更合天心耶?


问:上帝既恶邪淫,当使世人皆生一类形相,壮年自然生育,则邪淫之本断矣。何为计不出此?

答:吉凶祸福之柄,虽天实司之,然不过因物付物耳,初无私意于其间也。况男女之相,皆随其宿世之心所造。天既不能强天下之男女皆出于一心,又安能强天下之男女皆出于一相哉?


问:男女之事,世人最秘,天地鬼神焉能一一知之?

答:法界与心,原非二物。自心既知,十方世界悉知,岂特天地鬼神而已乎?水清而月现,鼠腐而虫生,何不细参其理?


问:杀生者,令彼痛苦。窃盗者,令彼贫穷。其受罪报,固不待言。至于淫欲,彼此皆悦,庸何伤哉?

答:彼此则皆悦矣,试问其夫见之,亦悦乎?其父母兄弟见之,亦悦乎?天地鬼神见之,亦悦乎?则悦者,不过一人。而切齿拊膺、怒目环绕者,遍虚空也。乌得无罪?


问:然则较之杀、盗,毕竟孰重孰轻?

答:杀者,痛苦难当;淫者,恶名难受。盗者,劫其养身之财;淫者,劫其养性之宝。因既不同,果亦各异。所以犯杀、盗者,如风火之疾,速生速死。犯邪淫者,如痨怯之症,难脱难除。未可分轻重于其间也。


问:逾东邻垣,搂其处子,犹曰我作之孽也。至于奔女,彼乃自投罗网,纳之何足为罪?

答:搂是何心?纳是何心?既可以纳,即可以搂。

譬如彼有毒药,窃而食之者固死,受而食之者亦死。


问:犯良家女,其罪诚重。至于婢媵,何足为罪?

答:在彼受染之躯,则有贵贱之异。在我行欲之体,实无彼此之殊。妓女且有罪,况婢媵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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