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佛教是主张焚烧纸库锡箔的吗?
答:不,佛教中没有这一项迷信的规定。
中国人用纸钱焚烧的习俗,是自汉朝以后开始,比如唐朝的太常博士王屿说:「汉以来,丧葬瘗钱,后世以纸寓钱为鬼事。」这是说从汉朝开始,人死之后,丧葬之时,要用钱币与死人同葬。因为中国自古以来,都以为人死之后便是鬼,所以 说文解字也说「人所归为鬼」,人死既为鬼,拟想鬼的世界也同人间一样,只是阴阳两界不同而已,故以为鬼也需要生活,也需要用钱,所以就用钱币殉葬。后来有人觉得用真的钱币太可惜了,便用纸来剪成钱的形状,以火烧了给鬼用。到近代, 由于纸币的流通,「冥国银行」的冥币,也大量发行了!(注)
这种低级的迷信,几乎是各原始民族宗教的共同信仰,以物器、钱财、珠宝、 布帛,乃至还有用人及畜生来殉葬的。
至于用火焚烧,可能与拜火教有关,相信火神能将所烧的东西传达给鬼神。印度教梨俱吠陀中的阿耆尼(火神),就有如此的功能。
中国民间,用纸钱、用锡箔,当做钱币、当做金银,又有用纸糊篾扎的家俱杂物房屋乃至现代的汽车飞机轮船等等,以为焚烧之后,就被鬼去受用了。
事实上,佛教不以为人死之后即是鬼,做鬼仅有六分之一的可能。佛教更不相信经过焚烧之后的纸库锡箔能够供鬼受用。佛教只相信死人的亲属可以用布施、供佛、斋僧的功德,回向亡灵、超度亡灵。其他的一切,都是毫无用途的迷信。佛教 不唯不主张以物品殉葬,佛教更主张人死之后,不可用贵重的棺木、不可穿高价的衣服、不可动用过多的人力与物力;应该换上日常所穿的乾净旧衣服,将好的新的衣物全部布施给贫苦人家,如果有钱,应该多做布施贫穷及供奉三宝的功德。唯有 如此,亡灵才能得到真正的益处。否则把好好的东西埋了烧了,那是最愚痴的行为,更不是一个正信佛教徒的作为。
可惜的是,今日的许多僧尼,并不懂得这一层道理,甚至从大陆到了台湾的佛教徒,还发明了另一种叫做往生钱的纸钱,在一小张的黄纸上,用红水印上梵文字母的往生咒,就当做鬼用的钱了。其实诵咒的功效,与烧纸的作用,根本是两回事。如果根据佛经来说,印好的经是烧不得的,烧了是有罪的。
再有,现时的僧尼们为人家诵经、拜忏、放焰口乃至打水陆,都要写文疏,宣读之后,即予焚化,这是学了符咒派的道教向其所崇奉的神祗们奏疏及化符驱鬼等的迷信,于佛教教理毫无根据。佛教一切都主张虔诚心的感应,如果心力到了,不用焚疏,必然有用,否则的话,纵然焚化了千百张的字纸,又有什么用处?
注:参阅佛祖统纪卷三十三法门光显志「寓钱」条(大正藏四十九册三二三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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